「宗教歸宗教,政治歸政治!」這是一般人直覺的態度。白話來說,宗教可以專心的在追求心靈昇華上面,不該涉入世間權勢地位角力的政治;而政治也應該尊重宗教自主,不該介入宗教的集會活動。
圖:獨家報導蔡宥祥律師揭宗教掃黑內幕,描述在民國 85(1996)年的總統大選過後,執政黨提出了「宗教掃黑」的口號,開始徹查各個宗教。
但是政治跟宗教可以互不侵犯嗎?誠然,中華民國雖稱有宗教信仰自由,但是政治人物面對執政地位受威脅時,使用的手段卻仍是一個民主不成熟的權威政治。政治介入宗教自由,首宗最大的應屬1996年選後發生的宗教打壓事件。
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一書『真理的受難者』,針對當年政府進行所謂的『宗教掃黑』事件,以檢察官的專業,逐一訪查跟了解。這起案件在司法史上是相當罕見的案例,從最初第一波的中台山惟覺老和尚販賣納骨塔涉嫌逃漏稅、佛光山因為附近居民抗議封山、太極門掌門人遭起訴案,還有宋七力分身事件遭收押、青海無上師被指控斂財,跟悟覺妙天禪師被認為有詐欺之嫌,這些宗教迫害的案件,均已獲得不起訴或無罪。
這些宗教人士被司法、媒體一連串無情的打壓抹黑,目的只有一個,就是令這些團體在政治立場上可以乖乖聽話。這是一個相當矛盾的政治現象,雖然國家強調宗教自由,但如果政府施行的政策無考慮宗教的主張或處境時,卻又不准宗教團體去支持其他符合自身立場的候選人或政黨,宗教如何安心的照顧信眾的精神生活呢?
在2020總統大選中,出現一個特殊的現象,就是宗教團體紛紛組黨,其中有悟覺妙天禪師的國會政黨聯盟(國會黨)、基督教反同的安定力量黨(安定力量)、長老教會牧師羅仁貴的喜樂島聯盟(喜樂島),及反年改的宗華信教聯盟(宗教盟)等。這種宗教組黨的現象,顯示由於政治活動已經影響到宗教,而宗教只好藉由參與政治活動來捍衛在議題上面的訴求與主張。
其實,在國外也有許多宗教人士從政的氛圍,甚至於美國總統就職時都手按《聖經》而不是對人民和憲法宣誓,這代表美國總統是對他們信仰的造物者宣誓,不只是對有投票權的選民負責罷了。
有宗教信仰的人投入政治,可以關心政府在人民精神生活上的法案。如國會黨強調教育應重視四維八德,不分區並推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理事張宗傑,針對薪資、品德與弱勢族群上的議題顯得十分的深入;安定力量重視家庭價值為家長發聲,都是顯著的例子。宗教人士從政也有個優點,就是在操守上面特別謹慎,國會黨徐欣瑩在一開始投入政治的時候就特別強調三不:不收紅包、不包工程、不炒地皮,因此在新竹縣立委任內讓民眾感受到有信仰的特殊作風。
或許政治混亂、人心不安的年代,宗教信仰更是政治人物需要的特質,讓民主政治走上更高價值的道路。
(圖片來源:獨家報導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